结婚以前贷款买房结婚以后加女方名离婚怎么样分割
结婚以前一方贷款购房,结婚以后加女方名字,离婚时协商分割。
1.具体而言,虽然房地产是男方在结婚以前贷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,但结婚以后女方被登记为产权人之一,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自愿赠与,使得女方对房子享有部分产权。
2.因为男方在结婚以前出资购买且为唯一贷款人,其贡献较大,所以在分割时,法院一般会倾向于让男方获得房子所有权,并向女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。
2、结婚以前贷款买房的产权归属问题
找法网提醒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出售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。因此,若结婚以前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,则该房子原则上应是该方的结婚以前个人财产。
1.民法典允许夫妻双方约定结婚以前财产的归属,包含各自所有、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、部分一同所有。
2.若结婚以后双方将房子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双方共有,则视为双方对结婚以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,该房子即应是夫妻一同财产。
3.在司法实践中,若结婚以前购房一方在结婚以后将配偶名字加入产权证,这一般被视为将结婚以前个人财产的部分权益转移给配偶,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。
因此,结婚以后加名的行为会改变房子的产权归属,使得双方对房子享有一同产权。